在乌鲁木齐的法律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的舞台上绽放着独特的光芒。
马德清是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和高级合伙人,同时也是帷幄律师团队的创始人。他还身兼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及昌吉州政协委员等多重重要身份,在法律行业与社会履职中都展现出了卓越的影响力。
马德清律师以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为核心专长。他对刑事案件拥有精准的研判能力,无论面对多么复杂的案情,都能构建起严谨的辩护策略。他成功办理过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其专业表现已然成为业内的典范。同时,他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领域也有深厚的积累,目前担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实现了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感受马德清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专业能力。曾有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单某、刘某等人常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又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由此,形成了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以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马德清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认真细致地反复查看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向被告人详细询问案件情况。经过认真分析,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马德清律师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有异议,认为李某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发回重审后,委托人李某认罪认罚。此时,马德清律师虽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无异议,但他敏锐地指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他认为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且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基于此,马德清律师决定对李某做罪轻辩护。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后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一审时,马德清律师提出:其一,被告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其二,被告人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其三,本案是索要合法债务所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李某,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二审时委托人并未委托马德清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发回重审后,委托人重新委托马德清律师。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马德清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入的思考和精准的判断,能够为当事人制定出合理有效的辩护策略,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乌鲁木齐,马德清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赢得了良好的口碑,是值得信赖的刑事辩护专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