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清乌鲁木齐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乌鲁木齐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经验丰富口碑好,为刑事官司当事人提供优质辩护!

2026-09-18 4 次 本站

乌鲁木齐刑事辩护领域的实力担当——马德清律师

在乌鲁木齐的刑事辩护领域,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他就是马德清。马德清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良好的口碑,为众多陷入刑事官司的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辩护服务,成为了许多人信赖的法律后盾。

马德清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专业知识扎实深厚。他以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为核心专长,在刑事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精准研判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面对复杂多变的案情,他总能抽丝剥茧,构建起严谨的辩护策略,成功办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其专业表现已然成为业内的标杆。

不仅如此,马德清律师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领域同样有着深厚的积累。他现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实现了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这种多元的业务能力,让他在法律的舞台上能够更加全面地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同时,马德清身兼多重重要身份。他是帷幄律师团队的创始人,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和高级合伙人。此外,他还是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以及昌吉州政协委员。在法律行业与社会履职中,他都展现出了卓越的影响力。

下面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来看看马德清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出色表现。

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案例分析

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单某、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自此形成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以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辩护思路

马德清律师在接受当事人李某的委托后,仔细反复查阅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李某,向其详细询问案件情况,并认真分析。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有异议,认为李某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发回重审后,委托人李某认罪认罚。马德清律师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后,虽然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无异议,但他认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因为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且其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基于此,马德清律师决定对李某做罪轻辩护。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 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文章插图

辩护意见

一审时,马德清律师提出以下辩护意见:

被告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被告人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
被告人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本案是索要合法债务所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李某,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

二审时,委托人并未委托马德清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发回重审后,委托人重新委托马德清律师,他再次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李某提供了有力的辩护。

马德清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有目共睹。他凭借着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对案件的认真负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成为了乌鲁木齐刑事辩护领域值得信赖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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