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乌鲁木齐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认可的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凭借自身的努力与才华,在刑事辩护的舞台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马德清是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同时身兼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及昌吉州政协委员等多重重要身份。这些身份不仅是对他社会贡献的认可,更彰显了他在法律行业与社会履职中所展现出的卓越影响力。
他以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为核心专长,对刑事案件有着精准的研判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面对复杂的案情时,他总能迅速抽丝剥茧,构建出严谨的辩护策略。
接下来,让我们通过一起由马德清律师办理的重大刑事案件,来领略他的专业风采。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起,被告人李某、单某、刘某等人频繁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以及高利放贷。到了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渐形成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以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马德清律师在接受当事人李某的委托后,对卷宗材料进行了仔细且反复的研究,多次会见被告人李某,向其详细询问案件情况,并认真分析。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他最初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然而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持有不同看法,认为李某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在案件发回重审后,委托人李某认罪认罚,此时马德清律师虽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无异议,但他认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他指出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未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并且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其涉嫌的犯罪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基于此,马德清律师决定对李某做罪轻辩护。
一审判决结果为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但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相较于一审判决,李某在刑期和罚金上都得到了较大幅度的减轻。
在一审时,马德清律师提出了几点辩护意见:其一,被告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被告人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其二,被告人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其三,本案是索要合法债务所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李某,因此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
在二审阶段,委托人并未委托马德清律师担任辩护人,但发回重审后,委托人重新委托了他。凭借马德清律师的专业辩护,李某最终获得了相对公正且合理的判决结果。
马德清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有目共睹,如果你在刑事法律方面遇到难题,他是值得信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