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德清乌鲁木齐刑事辩护律师团队
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乌鲁木齐口碑好的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为您解决刑事辩护难题

2026-09-25 6 次 本站

乌鲁木齐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专业守护正义

在乌鲁木齐的法律界,马德清律师犹如一颗闪耀的星辰,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绽放光彩。

马德清律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他是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同时身兼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市第九届人大代表、法工委委员及昌吉州政协委员等多重重要身份,在法律行业与社会履职中均展现出独特的影响力。

马德清律师以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为核心专长,对于刑事案件有着精准的研判能力。无论是面对多么复杂的案情,他都能凭借自己的智慧和经验,构建出严谨的辩护策略。在长期的执业过程中,他成功办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其出色的专业表现已经成为业内学习的典范。

同时,马德清律师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领域也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他现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实现了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发展。

下面以马德清律师办理的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一案为例,展示他的专业风采。

一、基本案情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单某、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自此形成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以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二、辩护思路

马德清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展现出高度的敬业精神。他仔细反复查阅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向被告人详细询问案件细节。通过认真分析,并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持有不同意见,认为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发回重审后,委托人李某认罪认罚。此时,马德清律师虽然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无异议,但通过深入分析案件情况,认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他指出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且其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基于此,马德清律师决定对李某做罪轻辩护。

三、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可以看到,经过马德清律师的努力辩护,李某的量刑有了明显的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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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辩护意见

一审辩护时,马德清律师提出:1、被告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告人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被告人李某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2、被告人李某等人索要的是合法债务,参与的寻衅滋事行为未达到犯罪标准,李某的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3、本案是索要合法债务所引发,被告人主观恶性不大。且被告人系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系自首。事发后,被害人谅解了被告人李某,建议对被告人李某从轻处罚。二审时委托人并未委托马德清律师担任其辩护人,发回重审后,委托人重新委托马德清律师。

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马德清律师始终坚守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是值得信赖的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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