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界,有一位备受尊敬的律师以其卓越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战经验而闻名,他就是乌鲁木齐刑事辩护律师马德清。作为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及高级合伙人,马德清不仅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积累,还担任自治区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新疆律师协会理事、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等重要职务,在法律行业和社会履职中均展现出卓越影响力。
马德清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自从业以来,一直专注于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凭借对刑事案件的精准研判能力和丰富实战经验,他在处理复杂案情时总能构建严谨的辩护策略,成功办理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其专业表现已成为业内标杆。此外,马德清还在公司类诉讼及非诉讼业务领域有深厚积累,现任政府相关部门及多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实现了刑事与民商法律业务的协同深耕。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1年年底开始,被告人李某、单某、刘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进行打架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2015年李某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替他人讨债、在赌博场合看场子、高利放贷。2017年,郭某、李某、杜某、何某等开始纠集孙某、单某等人以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聚众滋扰、随意殴打他人、“软暴力”等多种方式插手他人经济纠纷,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自此形成以郭某、李某、杜某、孙某为首,以孙某、单某、马某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其中被告人李某涉嫌非法拘禁四起、寻衅滋事三起。
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马德清仔细反复阅读卷宗材料,多次会见被告人,向被告人询问案件情况,并认真分析相关法律规定。他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拘禁罪没有异议,但对指控的寻衅滋事罪提出了异议,认为其不构成寻衅滋事罪。发回重审后,委托人李某认罪认罚,马德清对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罪名无异议,但认为李某等人不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李某与其他被告人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没能形成严密的组织体系,且其主观上不存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涉嫌的犯罪李某均未授意,也未直接参与,故决定对李某做罪轻辩护。
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0元。二审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0元。
在一审辩护中,马德清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通过这一典型案例,我们可以看到马德清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精湛技艺。他不仅能够精准把握案件的核心问题,还能在复杂的法律环境中为当事人争取到最有利的结果。
马德清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刑事辩护领域赢得了广泛的认可和赞誉。他的执业风格兼具理论深度与实战锋芒,成为新疆法律界中以刑事业务为鲜明特色、兼具多元专业能力的顶尖律师。如果您需要专业的刑事辩护服务,马德清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